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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6-05-29 来源/作者:蒋盈盈  
 

各学院、各2026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依据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相关法规及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各毕业生可遵循“自行办理、逾期自理”的原则,根据自身情况办理户籍迁移工作。


迁移类型

适用情况

办理流程

回原籍

落户

1.已落实就业单位

2.未落实就业单位(暂缓就业)

3.升学(国内升学和出国留学)

提供原籍户籍详细地址即可。

就业落户

1.可迁移至具备户口接收资质的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工作地人才市场、街道公共集体户。

单位(人才市场)接收证明、身份证。

升学落户

1.本校升学

2.国内其他高校升学

3.出国留学

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已婚同学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办理户口转接登记。

暂缓迁移

1.未落实就业单位(暂缓就业)

2.延期毕业

填写《毕业生延期迁移户口申请表》(见附件)可延期一年办理。



二、落户方式

1. 已开通“一站式”迁移服务的地区:无需纸质迁移证,携带户口个人页、户口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直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政务窗口一次性办结全部手续。

2. 未开通“一站式”迁移服务的地区:先在校领取户籍材料,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天河区软件路13号)开具户口迁移证,再前往落户地办理入户登记。


三、温馨提示

所有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同学必须尽早办结户口迁出手续(暂缓迁移的须于离校前完成申请)。学校集体户口为临时户籍,不会自动迁移,学校和公安部门不代办,需本人自主办理。逾期未迁出会造成户籍滞留,影响后续求职入职、购房、考证、婚嫁等事务,请切勿遗漏拖延!

请各学院提醒和督促相关学生,尽早办理户籍迁移。


四、办理和咨询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假期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101户籍室

联 系 人:蒋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8159


附件 毕业生延期迁移户口申请表.docx




保卫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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