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师生出行安全,现就加强机动车辆违停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停界定
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停放在禁停标识区、草地、人行道、大型活动临时禁停区域和堵塞消防通道、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等情况,以校内安保人员核实上报的违停记录信息为准。
二、违停处理
(一)月保类型的机动车辆,违章处理周期为6个自然月。
1.月保车辆在校内违停3次以内,给予车辆贴牌和短信警示处理,第4次起车辆取消月保资格5个自然日,按校外临时车计费,5天后恢复月保车辆出入资格,每增加1次违停,叠加取消车辆月保资格5个自然日,直到违章处理周期结束。
2.违停4次以上的车辆,将在校园网进行曝光,公布违章车主单位和车牌号码,通报车主所在单位,并将违规行为纳入车主所在单位平安校园建设扣分事项。
(二)非月保类型的临时车辆,违章处理周期为1个自然月。
校外临时车在校内违停1次,给予车辆贴牌警示,并取消当月入校资格。
保卫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