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废弃非机动车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和物业公司的密切配合下,将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教工住宅区和学生宿舍区的废弃非机动车集中到停放区域,现将清理停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废弃非机动车将统一清理至汇景北广场集中停放,后续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1.各区域负责人联系方式
2.东片区公共及办公区域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停放公示
3.西片区公共及办公区域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停放公示
4.教工住宅区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停放公示
5.学生宿舍区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停放公示
保卫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