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卫处开展了新一轮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贴牌提醒、限制使用、违规处置”的程序,对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清理整治。9月16日至17日对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贴牌提醒,10月2日至6日对校园无牌、假牌、已挂失车牌和已毕业学生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共计清理违规电动自行车2152辆,其中无牌328辆、假牌203辆、已挂失车牌743辆、已毕业学生车牌878辆。
保卫处已对清理的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使用和集中停放(停放位置:东北门桥底停车场、汇景北广场、启林南区34栋西侧停车区域、启林北区运动场南侧空地、六一区6栋北侧停车区域),并登记相关信息。
二、违规车辆处置程序
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个人,须撰写《电动自行车自行处理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学生须先经学院辅导员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保卫处(行政楼109办公室)批准,再到集中停放区域领回电动自行车,并自行处理出校。保卫处梳理汇总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处理。
下一步保卫处将采取设点检查和巡查清理的方式,不定时不定点常态化开展违规电动自行车清查工作,如发现再次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保卫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