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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3-07-11 来源/作者: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近期,保卫处在校园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2023届毕业学生离校后没有及时处理个人电动自行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占用校园停车资源。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营造安全美观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720日起,保卫处采取分片区和全覆盖的方式,专项清理校内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和学生毕业后遗留在校园的电动自行车(延期毕业研究生除外),对违规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停放和限制使用处理,并登记相关信息。

违规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在开学后向所在单位提交《电动车自行处理申请书》,经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保卫处批准后,到集中停放区域领回电动自行车,并自行处理出校。

 

 保卫处   

  20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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