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华南农办〔2021〕94号)相关规定,近期学校开展校园交通整治活动,对校园无牌电动车、假牌电动车进行集中限制使用。为进一步落实违规使用电动车整改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有关同学认领违规使用电动车,建议同学尽快自行处理。
一、认领时间:9月30日前每天上班时间。
二、认领地点:泰山区汇景北门广场、华山区11栋与12栋之间停车区域、燕山区1栋与2栋之间停车区域、启林南思创园广场、启林北49栋与54栋之间停车区域、小五山2栋和广场。
三、认领程序:请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复印件,带限期自行处置(10月7日前)的保证书,上班时间到行政楼105室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到认领地点登记领取。
下一步,学校将不定期检查校园无牌电动车、假牌电动车使用情况,如再发现违规使用电动车,学校将严肃处理。
保卫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