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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用宿舍区公共充电设施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1-04-29 来源/作者:  
 

全体师生员工、各单位: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引发的各种安全风险,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通过招标采购流程引进校园公共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为我校师生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现各宿舍区公共充电设施已完成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如下表:

安装区域

投放点位

设备类型

泰山区

8栋、21

充电柜

3-4栋中间雨棚、7-8栋中间雨棚、5-8栋东侧、21栋南侧、

室外充电桩

华山区

12栋南面空地

充电柜

3栋南侧、5-6栋北侧、12栋南侧、21-24栋西侧

室外充电桩

燕山区

3栋北侧

充电柜

8栋北侧、9栋南侧、莘园饭堂东侧

室外充电桩

启林南区

34-35栋中间

充电柜

33栋北侧雨棚、34-35栋南侧雨棚

室外充电桩

启林北区

57

充电柜

41-44栋西侧、45-47栋西侧、49栋北侧、51栋北侧、53栋北侧、57栋北侧、59栋北侧

室外充电桩

小五山区

宿舍区北面人行道

充电柜

黑山区

11栋北面

充电柜

室外充电桩

行政楼

西北角屋檐下

充电柜

51日起,党委保卫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总务部将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检查,对在宿舍楼内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行为进行查处。请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充电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规危险充电行为。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巡查和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巡查和检查工作,禁止在公共走廊、楼梯间、宿舍内等地方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的事故。

(三)严肃处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违规充电个人进行劝诫、教育、处分等处理,落实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处置的相关规定。对因违规充电引发安全事故的个人,学校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事故责任。

请全体师生员工按照要求安全充电,不要在宿舍内及公共通道、楼梯间等地方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以免引发安全事故。同时请各位师生员工爱护公共充电设施,不充电时不要占用充电车位,共同保障公共充电设施正常使用。

 

 

党委保卫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总务部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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