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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撰写时间:2020-05-08 来源/作者:  
 


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退役2年内可复学。

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待金。

复学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广东省优惠政策)

升学优惠:1)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由清华大学等398所普通高校承担,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招录招聘优惠:1)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2020年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2)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3)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广东省优惠政策)

落户优惠: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广东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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