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件,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规定: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18级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开学的当月截止,如入学报到时未交迁移证的,尽快将迁移证交至行政楼保卫处101户籍室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办理户籍需交资料:
1、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报到时审核后退还,
2、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3、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保卫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