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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新生需办理学校集体户户籍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9-02-25 来源/作者:  
 

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件,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规定: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18级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开学的月截止,如入学报到时未交迁移证的,尽快将迁移证交至行政楼保卫处101户籍室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办理户籍需交资料:

1、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报到时审核后退还,

2、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3、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保卫处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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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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