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
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12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8年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2018年11月21日
2018年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全校师生和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落实平安校园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8年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和家长应急疏散、自防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全民参与 防治火灾”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为迎接“119”全国消防安全日,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及五山街道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学校与广州市天河消防大队取得联系,于11月9日在学校东区运动场举行“全民参与防治火灾”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暨天河区“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本次活动包括微型消防队消防技能大比拼、火灾现场VR及逃生帐篷体验、消防救援设备参观、消防知识科普展览等模块。通过全方位、多视角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为全校师生和五山街道居民提供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参加活动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主办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消防大队
承办单位:广州市京盾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五山街道办事处
活动地点:东区运动场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
(二)校园巴士火灾应急疏散逃生及救援演练
在东区运动场举行应急疏散逃生及救援演练,模拟因突发事故导致校园巴士故障起火的情境,让师生在遭遇校巴突发事故的情况下学会自护自救,保证师生在事故中能够顺利逃生,同时锻炼微型消防队伍、校园安保队伍应对校巴突发事故的疏散和救援能力。通过演练熟悉应急方案,明确职责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主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承办单位:保卫处
协办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消防大队、五山街道办事处、佳华利道公司
活动地点:东区运动场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
(三)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课
邀请一线工作的消防员向校内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分析社会上的重大消防案例以及学校和兄弟院校近期发生的起火事件,有针对性地为校内师生提供火灾防控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消防安全警惕性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减少校园突发起火事件,消除人为因素导致的意外火情。
主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承办单位:保卫处
协办单位:东莞庄消防支队、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活动地点:丁颖礼堂、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16日(暂定)
(四)校园火灾应急疏散图绘制比赛
在附属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火灾应急疏散图绘制比赛,组织学生绘制各自班级应急疏散的路线图,择优作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材料,教导学生熟记逃生路线、熟悉逃生流程、熟练逃生技能,并引导学生和家长在家中开展相应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主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承办单位: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协办单位:保卫处
活动地点: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23日(暂定)
(五)安全教育平台专题活动
根据上级单位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附属小学、幼儿园开展广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题活动。附属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宣传本次活动,推动全体学生及家长进入平台学习主题教育课程,活动参加率争取达到100%。
活动地点: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六)校园消防隐患排查和消防知识进课堂
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和工作安排,明确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属地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清理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设备的杂物,落实电动车禁止进入大楼停放、充电等相关规定,向师生员工明确消防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处置措施,开展专场消防知识讲座,提高师生们的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
活动地点: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区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各管理部门和在校师生的沟通,增进在校师生对校内管理规定的理解。
(二)把握重点,提高认识。各学院、各部门要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意识,着力推进单位内的安全管理建设,完善单位内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校各单位应当根据已有文件规定和本次消防宣传月的要求,积极排查单位内不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对违规充电、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车的车主,应主动配合相关执法单位进行劝说教育。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提高校内安防警惕性,推进和谐平安校园的实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