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国教督办函[2017]23号]、[粤教督办函[2017]5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校综治办决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开学初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做好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一)检查方式:各单位自查,由各单位分管综治领导负责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由校综治办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单位由综治办通知。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查自定时间完成,校综治办开展检查:2017年2月20—21日。
(三)检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认真进行自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检查组到抽查单位检查,各单位不作汇报,由各单位综治负责人现场检查汇报,20日抽查学院和学生宿舍;21日抽查部处和教辅单位。各单位要对自查和校综治办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自查报告请于2017年2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校综治办(行政办公大楼104-2办公室,因上学期末学校组织了综合安全大检查,各单位已报送了自查报告,如无新增加的安全情况,本次可以不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bwc@scau.edu.cn。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维稳工作:各单位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检查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等。
(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滥拉、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的应急事故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
(三)生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高空作业防护、锅炉、电梯年检及安全运行情况;危险点控制管理情况;机械设备完好情况。
(四)治安防范:研究、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及记录情况。
(五)交通安全:单位领导对交通安全重视情况;是否设专兼职车辆管理人员;持证人员、职工、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及落实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情况;防疫安全情况。
特此通知。
联系人:伍老师 电话: 85280109 电子邮箱:bw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七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