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处(部):
根据天河区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级新生入户广州(学校), 准予入户时间为第二学期开学的当月(即2017年2月)。请各位同学已在原户籍地办理迁移手续(携《户籍迁移证》) ,但未交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或者有需要入户学校的同学,尽快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于2017年2月17日前把《户籍迁移证》交到保卫处户籍室(行政楼101室)。
另外,有下列两件事提示:
1、近期发现有2016级同学,已将户籍迁出,但《迁移证》未交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注册登记广州户,如有此情况,应在下学期开学当月交到保卫处户籍室。否则后果自理。
2、需要迁入学校的2016级新生,在寒假期间必须回入学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于2017年2月17日前交至保卫处户籍室,感谢配合工作。
保卫处户籍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