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校表现良好,遵纪守法,无参加邪教组织的我校在校师生或往届毕业生均可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必须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证明在校表现遵纪守法。申请人凭该单位证明到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104办公室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出示单位意见,格式如下:
“如:***,男/女,身份证号,在我校(或单位)工作(或学习)期间(具体时间)无任何犯罪情况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公 章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