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保卫处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学校公共场地使用申请表》,此表只用在学校公共用地开展公益活动借用场地申请,不接受商业活动场地申请;
2、学生社团活动必须有校团委意见;活动地点在教学区公共场地必须有教务处意见;
3、校外人员需要借用我校公共场所,须写申请函交校宣传部审核通过方能使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