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生外借集体户口卡及首页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买房、买车、补办身份证等)程序:
在校教工、学生(含暂缓就业有效期内学生)
1、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校园卡和学生证原件之一,其中原件查验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一份留保卫处户籍室存档;
2、在复印件上说明清楚借用户籍卡事由、本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解聘教工
为了有利于各学院、各单位的工作衔接,继续由原单位、原学院出具证明后,到保卫处办理借用户籍卡。
特殊人员
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办理各类证件需要严格把关的人员(人员名单由保卫处通知到各学院、各单位,没有接到通知的,无此类人员),继续由各单位、各学院出具证明后到保卫处办理户籍卡。
借用户籍卡,原则上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员需携带双方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
联系电话:85288159 办公地点:行政楼101保卫处户籍室
二、师生在外借户口卡期间不慎将户口卡遗失,需重新办理户口卡的,本人首先写一份补办户口卡的申请,再由本人所在学院加盖意见证明和保卫处户籍室加盖意见证明,方可补办。
三、教工迁入学校集体户程序:将个人资料(包括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二代身份证照片一张、户口迁移证、人事处报到证明)交保卫处户籍室→户籍管理人员填写入校名册交由省高教厅统一领取指标卡→广州市公安局审批→天河区公安分局正式迁入。
四、新生迁入学校集体户程序:交齐个人资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 1 份、有二代身份证交身份证原件,无二代身份证的需办理二代身份证,已婚的学生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到保卫处户籍室→户籍管理人员核对迁移证和招生名册→天河区公安分局审批无误后方可正式迁入。
五、师生更改户口卡上有关资料(如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程序:先出示所在学院的证明和生源地派出所证明→由本人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卡并带上身份证→到天河区公安分局更改。
六、毕业生补办迁移证程序:由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开出的未收到本人迁移证的证明和本人的书面申请(写清楚遗失经过,本人原所在学院盖章证明)→由保卫处户籍室加盖意见→由毕业生本人去天河区公安分局补办。
七、毕业生迁移证改派程序:先到就业指导中心更改报到证→保卫处出具证明→本人前往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
八、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由保卫处代办二代身份证。遗失或未办身份证的旧生由本人到天河区公安分局自行办理。
九、凡是暂缓就业的学生,期满年限二年的必须迁出。
十、凡是外借户口卡的广大师生,必须及时归还户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