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车主:
由于校内过夜的月保车辆已到期,保卫处将从周一即6月27日起,开始按规定审核过夜的月保车辆并续费(住校外不过夜车辆无需审核),届时保卫处与陆港物业公司会联合办公,车辆的审核和缴费都设在保卫处交通消防科(行政楼102)。
在联合办公点缴费时,只提供收据。若需要发票的车主,请在当月内到陆港物业公司办公室(西南门)凭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一、办理续费手续的注意事项:
(1)教职工本人车辆,凭驾驶证、行驶证直接办理续费,无需提交材料审核;若不是教职工本人车辆,则需带原件填表审核后续费。
(2)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若是车辆使用人与车辆行驶证的姓名一致,无需提交材料审核,直接凭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办理续费;若不一致,则需带原件填表审核后续费。
(3)校内住户,若是房产证、行驶证、驾驶证三证都是同一名字的,则凭原件直接办理续费,无需提交材料审核;若不一致,则需带原件填表审核后续费。
(4)校内单位合同制员工,凭与学校单位签署的用工合同原件,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填表审核后续费。
(5)校内租户,凭租房备案证明,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填表审核后续费。
(6)校内办公的外单位人员,凭租用办公场地的合同,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填表审核后续费。
二、新办理学校月保车辆的需要按“车辆审核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好材料,包括原件与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收费说明:校内过夜车辆的到期时间统一为2016年5月31日,目前已延期一个月至6月30日,延期一个月的收费标准为年保费用的平均数,例如正式教职工年保为300元/年,延期一个月的费用为25元/月。所有车辆若按年保缴费,起始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对外续费办公时间:
6-7月份: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周六、日8:30-11;30 ,15:00-17:00
假期将至,请各位老师、车主尽快办理相关续费手续,给您带来的麻烦与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保卫处
2016年6月27日